第十四章 通灵游戏


李木还有什么不相信的呢,即使不相信之前冯飞他们的猜想,但对桥墩里竟然检测骨骼分的事情,也是该去查一查的。
说不定这里的骨骼真的就是人的呢。
下午,李木便组织了三个人,随冯飞林枫一起到了清凉河西桥桥下。
间的桥墩身上,果然发现了不多不少十个洞,那当然是林枫用电钻钻来的。洞的旁边还用记号笔标注这数字,从一到十,这显然是为了和粉末上的数字相对应,以便很容易就能知哪个洞的周围有情况。
随后,李木他们又用相同的方法取得了几粉末。经过化验,证实冯飞所提供的粉末确实来源于此桥墩,而且桥墩里确实有骨骼的分。
再经过提取和更进一步的化验,终于证实:这种骨骼竟然存在人类的DNA。换句话说,桥墩里果然藏有人的尸
此时,李木已经完全相信冯飞他们了。于是,又组织了更多的人手进行了更为全面的勘
结果很来了:桥墩里面藏有一,死者系男,三十岁左右,死亡时间约在五之前。
要说起案件这东西,那真是不怕不能破,就怕没线索。
如果线索一旦明确,那么离破案的就不远了。
现在李木所接手的“桥墩尸”一案,正是如此。
要破此案,必须首先要清楚死者的身份。在混凝土里埋藏了五,早已面目全非,看当然是看不来的。
只有通过化验对等方法才能奏效。
从尸的残骸提取的DNA样本已经有了,如果再能找到同样的DNA,那么死者的身份马上就能确定了。理很明显,每个人的DNA都是唯一的。
方立刻把目标锁定到了曾经建造清凉河西桥的施工队身上。
经过各方搜集集料,五前的那个施工队的名单终于到手了。而且令人更加兴奋的是,顺藤摸瓜之后,凶手终于擒。
原来,五前的一个晚上,几个工友都了些酒,酒后失言,导致矛盾恶化,结果由于一时不忍,终于酿祸。
死了一个人。
死者名刘富。
凶手闹了人命,竟立刻想到毁尸灭迹,于是,就把刘富的尸铸进了泥墩里。
真相
杀人偿命。
杀害刘富的凶手自然不会逃过法律的严惩。
刘富的事情清楚了。
可是,于翰呢?
于翰又是怎么死的呢?
如果于翰也是被谋杀,那么凶手又是谁呢?
这一切,依旧萦绕在冯飞的心,宛如云,挥之不去。
周末。
晚。
乌城城南。
清凉河区,十九号楼,三单元,六零二间客厅。
冯飞、田园、岳明、英、燕玲,六个人围桌而坐。
桌上没有菜。

现在也早过了晚的时间。
上只有一只碗。
一只青瓷的碗。


但清却泛起淡淡的色。
的是血。
六滴人血!
碗的周围,是三只发着微弱紫色蜡烛。
间里很静。
六个人谁也没说一句话。
不但没有说话,他们竟还手拉着手,各自缓缓闭起了睛。
他们在玩游戏。
一种诡秘可怖的游戏。
通灵游戏!
林枫是向来不主张玩这种游戏的。
所以,尽管林枫也在,但他却一个人坐在冯飞的卧室,玩玩电脑,听听音乐。
林枫当然也阻止过冯飞他们。
只不过,这一次,冯飞却说什么也不肯听他的。
因为冯飞他们把这次通灵游戏,当了他们探究于翰死亡原因的最后一次机会了!
冯飞依旧闭着睛,忽然说:“家一定排除杂念,全神贯注,脑里只能想着一个人的名字,于翰!”
谁也没有说话,只是每个人都把手攥得更紧了。
这是恐惧,也是回答。
林枫依旧在冯飞的卧室放着音乐。
音乐的声音当然很,因为这样才不会扰民。
所以,坐在客厅的冯飞六人,根本听不清林枫究竟放的是哪一首歌曲。
突然,冯飞的耳边传来了一串很奇怪的声音。
这声音,绝不像是音乐!
家听到什么声音没有?”冯飞忽地问
”,家异同声回答。
冯飞接着又说:“注意,或许于翰就要来了,家千万不要睁!”
“不睁,不睁......”
家不要惊慌,都把手抓紧了,千万不要松手......”冯飞继续说
不过,他的这句话,家估计都已经听不到了。

因为,刚刚突然响起的那个声音,竟忽地变得特别可以噬其它的一切声音。
这个时候,窗外竟又刮起了风。
风很,呼呼作响。
是于翰的鬼魂来了?
于翰的鬼魂真的会来吗?
六个人的心,似乎都要跳了胸膛。
他们的手,又简直想要把对方的手抓得粉碎。
好在他们仍旧没有睁
没有
更没有从椅上突然站起,搅这次游戏。
尽管没有睁
尤其是冯飞。
他的睛更是紧闭得很。
可是,一直都没有把睛睁的冯飞,却看到了。
闭着睛看到的!
那赫然竟是一场婚礼的现场。
究竟谁在结婚?
渐渐的,那场景更加清晰了!
随着场景越来越清晰,冯飞的脸上,竟渐渐地现了笑容。
原来,那竟是他自己的婚礼!
冯飞不但在笑,而且,他更加清醒。
任何时候似乎都要清醒!
真是久旱逢甘,他乡遇故知,洞,金榜题名时。
此人生之四喜也。
托老天洪福,其的一喜就让冯飞碰到了。
冯飞今二十四岁,也算早已到了结婚的龄了。
能娶上媳,真是老天有
因为冯飞,无钱无势,无车无,无贵人可依靠,无遗产可继承,人长的又不够俊俏。说实话,能顺顺当当地娶来这么一个媳,真是不易
如果说还有娶来一个媳更让人高兴的事情,那就是娶来一个漂亮媳
新娘兰,眉清目秀,齿,身材高佻,亭亭立。
高佻的个,再加上皙的皮肤,别的且先不说,只此两项,便可以称得上是了。
何况兰也确实漂亮,不敢说是仙下凡、倾倾城,但用“”一词来形容,一也不能算是过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