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二章不走寻常路的云川部


第八十二章不走寻常路的云川部
晚上睡觉的时候,云川发现卫撅着在一个的木里翻来翻去地找东西。
于好奇,他去看了一下,然后就真得目瞪呆了。
卫的木里装了满满一箱金首饰!
没错,就是一箱金首饰,很多图样云川看着很熟悉,好像都是卫在自己情的时候骗他画下来的。
现在,这些图样已经变了金首饰,而且看起来很不错。
卫不仅仅有一箱金首饰,她还有一盒珍珠,以及十几件首饰。
“你哪来这么多金?”云川忍不住问
卫随手从箱里捡来一根簪朝云川晃晃:“这是们认识第一你送给的,是所有簪里面最丑的一个,却是最喜欢的一根簪。”
卫又拿一根漂亮得多的簪在云川前晃晃:“这是去的时候,你醉了,央求你要的,这个最漂亮了,还有一些也是你送的,不过,送最多的还是睚眦跟夸父,阿布他们,他们知喜欢金,一旦从市场上弄到金之后,就会给打造金首饰,几下来,可不是就这么多了。”
云川又看了一里面的金,现在,他已经可以很负责任地说,卫,应该就是这个世界拥有金最多的个人。
对于部族来说,其实就是一个废,一个真正没有用的东西,制造工的话太,仔细算起来,好像也只能打造首饰,或者用来装饰。
卫是全族都喜欢的人,在族人,这个人除过长得丑了一些之外,几乎没有别的病,再加上族长毫无节制地喜欢这个人,也就很自然地了全族人的宝。
既然卫喜欢黄金这种亮闪闪的东西,那么,拿去就是了。
云川宠溺地从上拔下十几根簪,瞅着她的:“这东西一根就好了,得多了反而不。”
卫有一长而且发,用一柄簪将长发绾起,就已经丽得不可方了,用不着把自己的脑袋当展示金的展台。
卫又把一个长长的珍珠串挂在胸前,云川仔细看了一下,就把珍珠串卫脖上拿下来,把珍珠散,将杂色珍珠,以及那些三扁四不圆的珠统统去掉,凑齐了一些一般的珍珠串在一起,给她戴在脖上,珍珠串虽然不长,却刚好在她洁的脖上围绕一圈,在灯下,珍珠散发着莹莹的芒,将卫衬托得更加丽了。
盆里看过自己的模样之后,卫认为丈夫很会打扮人,所以,就把衫脱了一个,等着云川继续给她搭配衫呢。

说真得,卫的身材好得奇,再加上她的腹部微微隆起,顿时,就把一个人一生丽的模样展现来了。
而云川也希望卫能在这场盛会类拔萃,毕竟,这一次来的人间,有轩辕的妻,还有蚩尤的妻,临魁的妻,他云川的妻自然是要芒四的。
虽然妻这个名词仅仅适用于云川,轩辕两族,其余两族来的人只可能是跟蚩尤,临魁睡觉的人,云川还是想用这一次的盛会来抬高这些人的身份地位。
这看似是一个毫无意义的举,可是呢,这对云川想要推广的制度与规矩有着非常的作用。
被云川打扮来的卫,果然满了云川对神的所有想象,想要亵渎一下神,看到她微微隆起的肚之后,就只能自忍耐,想要赋诗一首,却因为文化不够,怎么都作不来。
这就要怪屈原,宋,曹植这些人了,他们已经把神的貌与姿态描写的到了极致,导致云川想要赞颂一下卫的丽,避这些人描述神的话语之后,云川发现自己除过会说一句:“卧槽,好”之外,竟然找不别的适合的语言。
在这方面,云川确实是不如总是诵“鼓咚咚响”的刑天,至少,人家在拍老神农马的功夫确确实实是天下第一人。
原创非常的困难,所以文化需要积累,所以说,老祖宗留下来的文化才可以耀古今,如果没有这些东西,后世的那些笨蛋们,见到之后,就真得只能说一句——卧槽,太了。
色的太从山巅升起来的时候,地立刻变得明,仅存的一些薄雾还在平地上流淌,等几声现之后,薄雾也就被早早耕地的牛蹄给踏碎了。
奴隶们纷纷从一些竹楼里来,拿起工经过一的陶锅之后,他们的木碗里就装满了杂烩食,对云川部的族人来说这些食不好,可是,管饱,在云川看来,这些重油种盐的食对身不利,可是呢,对于这些将要的奴隶们来说,却是最适合的食
云川部的奴隶上没有上木鞋,脖上也没有枷锁,实际上,他们的四肢非常的自由,只要他们愿意,可以尽情的在荒原上奔跑,甚至不会有人去追赶。
阿布对自家的食非常地自信,就算是有逃跑的奴隶,他们也终究会因为云川部可食而自己回来。
不过呢,直到现在,云川部没有逃跑的奴隶,一个都没有,云川部对于苦一天三顿的规矩,对于奴隶们来说,就是一结实的不能再结实的枷锁。
也就是背石劳累了一些,假如不用背那些几乎背不完的石,他们情愿在云川部待到老死。
也不知是谁,燃了一片荒,熊熊燃烧的荒制造了量的烟尘,流浪野人们目灼灼地瞅着场,恨不能丢下手里的石,加到垦荒的队伍去,因为,等这个寒冬过去之后,他们将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田地,也将拥有一座属于自己的
不过,想要得到这些,首先就要把王需要的城墙垒起来,以后呢,家都会住在有高墙保护的城池里,不再担心那些觊觎他们肉的野兽,虫,以及突如其来的战争。
奴隶们不解地看着跟他们一样食的流浪野人们,突然发的活热情,在得到他们只要熬过五个寒暑之后,也将跟这些流浪野人一样,拥有自己的土地,,种,耕牛,农,妻,孩之后,活的速度也加了许多。
云川是一个平的人,他需要一座城池,这些人需要一个可以容纳他们,并且可以保护他们平安的部族,这两者是不矛盾的,只要云川拥有了一座城,那么,这些人将会获得他们期望的东西。

云川准备将这种换一直延续下去,部族需要的东西很多,而这些人的要求却总是不变,这就给了他作空间。
肚皮上裹着裘皮的两只象甩着塌塌的鼻从山洞经过,见云川正在,就用鼻卷走了一些果脯,然后就急匆匆地去找它的父亲去了。
象群珠,拖着沉重的木从森林来,象找到了象群,就跟在亲身边,已经三岁的它还需要不停地亲的才能活下去。
引导象群的人,见象钻进了象的肚皮下边,就让象群停了下来,从象背上取下一个个七八斤重的麸皮馒,每象分一个,这对象们来说是最好的犒赏。
睚眦骑着青马从云川身边经过,见族长好像没有看见,就重新走了一遍。
云川看到了青马前着的绳,就摇摇,这说明青马依旧不服管,只要一松手,就会跑没得影,所以,两只前上才会上绳,限制青马的跑步速度,被限制了跑步速度的马,还能马吗?
不过,这些野马让武士们用来练习如何驾驭马匹,倒是一个很好的主意,除过被摔骨折的武士有多之外,再没有别的缺了。
睚眦见族长还是看不见他跟青马,就咳嗽一声:“王,已经可以骑着青马狂奔了。”
云川抬看了一骑在高马背上的睚眦,指着青马上的绳:“有本事你把绳试试看,你所谓的狂奔也仅仅野牛跑得了那么一而已,战马真正奔驰的模样,你还没有受过。”
睚眦从青马背上跳下来,蹲在云川身边:“王,您尝试过?”
云川回忆的模样缓缓地:“那是很久,很久以前了,骑在马背上,在原上奔驰,当时,那匹马越跑越的心也越来越轻,就像是要飞起来一样,地在下不断地向后飞奔,耳畔没有别的声音只有呼呼的风声。
在那一刻,觉得就是战马,战马就是们是最亲密的伙伴,只想永不停歇地在地上奔驰下去。”
云川讲的神,睚眦也听得,过了一会,睚眦抱着青马的脖:“一定会有办法让青马最好的伙伴的。”
云川轻笑一声,,往里放了一块桃脯:“希望你能完云川部第一例驯服野马的实例,也早享受到你从未经历过的速度!”
睚眦想了一阵:“要是抓来几老虎,剪掉爪牙之后跟青马在一个马厩里,由不停的保护青马不受伤害,您觉得这个法吗?”
云川瞅瞅青马那双润的睛,叹息一声对青马:“你的命不好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