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二十四章 管子为矛

在他原来的历史时空,象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在《理想民分为三等:第一等是哲学家,第二等是战士,第三等是商人、手工业者和农民。在,儒家孟轻蔑地把商人称为“丈夫”。《孟?孙丑下》里便说:“古之为市也,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,有司者之耳。有丈夫焉……征商自此丈夫始矣。”
然而,当“九合诸侯,一匡天下”的名相管仲,却是极其少数的重商主义者。最早指“士农工商”为“之柱石”的,便是管仲!
管仲兴齐,用的正是商人的办法,司马迁评论他的当时曰:“其为也,善因祸而为福,转败而为功,贵轻重,慎权衡。”
但也正是管仲变法有“四民分业,士农工商”的话,颇为后世熟知,也引起了最程度的误读。
管仲把民分士、农民、工匠、商贾四个阶层,按各自专业聚居在固定的地区。《语?齐语》记载,管仲规划士乡十五个,工商之乡六个,每乡有两千户。管仲认为,四民分业有四个好:一是“相语以事,相示以巧”,同一行业的人聚居在一起,易于流经验,提高技艺;二是“相语以利,相示以时”、“相陈以知价”,对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有很作用;三是营造专业氛围,使民众安于本业,不至于“见异而迁焉”,从而造职业的不稳定;四是无形营造良好的社会育环境,使弟从就耳濡目染,在父兄的熏陶下自然地掌握专业技能。《管?匡》说:“少而习焉,其心安焉,不见异而迁焉,是故其父兄之不肃而,其弟之学不劳而能。”
把社会各阶层按职业来划分管理,管仲是历史上的第一人,这种专业化的商品经济模式,后来被尊奉为本形态及指导原则。细致的职业化分工及世代相传的制度安排,是早期文明领先于世界的重要原因之一。但自秦以后,严格意义上的“四民分业”就被扬弃了,不过它了户籍制度的雏形,而匠籍制度则一直沿用至今。
而引起重误读的是“士农工商”的排序。
后人论及于此,先是用知识分或有学问的吏替代了士,然后,又认为这是尊卑排序,以士为首,农次之,以工商为末,这就形了所谓的“末商主义”。而实际上,管仲提的“士农工商”,乃并举之意,并没有先后尊卑之分。
远古的人其实并不轻商。早在殷商时期,人们非常乐于、善于经商及从事手工制造业。商亡周兴之后,周朝的建者们在反思商朝灭亡的训时认为,殷商之亡就是因为民众热衷工商而荒废了农业,造民心浮躁,不稳。因此,转而推行鄙视工商的重农策。在周制,工商业者的地位非常低,金文“百工”常与于奴隶地位的臣、妾并列。《易?遁卦》说:“君以远人,不恶而严。”《逸周书?程典》说:“士夫不杂于工商。”《礼记?王制》说:工商“乡不与士齿”。也就是说,士夫必须远离商人,绝对不能与工商业者混居在一起,工商业者离居住地则不得与士谈。《周礼?地?司市》还规定,贵族们不能进市场进行易,否则就会受到惩罚!
管仲的立场则完全不同,他将“工商”与“士农”并列,认为这些人是“之柱石”,如果当管仲提“士农工商”,是以“士农”为优,“工商”末之,那就很难理解他之后的变法策了。
管仲将四民并列,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意识与觉悟,更是他的理念的现。这位有多从商经验的家,早已发现工商业的赢利能于农业,而振兴商品经济更是增的最佳途径。
这种把工商业者抬升到与“士农”并列地位的观念,在当时的士夫阶层并非共识,《战策》记载的姚贾与秦王的对话就有一句:“管仲,其鄙之贾人也。”对管仲的商人经历颇为鄙视。
而管仲的思想在后世被刻意淹没,则是由于两原因。
其一,是齐一世而衰,以商的思想彻底破产。
当时的齐,坐拥最,但却采取了不扩和不兼并的“和平称”战略,管仲那些维持际秩序的行,并没有起到太的作用。就在齐桓晚期,原的晋和南面的楚纷纷并,疆域不断扩,它们的事冒险无疑得到了更的好元前645,管仲去世,两后,齐桓死于变,齐迅速让主权柄。自此以降,相继称的诸侯均以疆拓土而威慑天下,“尊王攘夷”异化了“挟天以令诸侯”,管仲之被暴取代。
其二,便是管仲思想与儒家格格不
儒家以“商”著称,在他们看来,管仲从身背景到行事作风、施纲要,都是病多多。在《论语?宪问》贡就认定“管仲算不上是一个仁者”。《论语?宪问》说:“贡曰:‘管仲非仁者与?桓纠,不能死,又相之。’”管仲的诸多经济策,无论是刺激商贸、鼓励消费还是“以商止战”,在儒家看来,统统都是异端邪说,盐铁专营策也遭到儒家的抵制,西汉的武帝改革及宋代的王安石变法儒董仲舒、司马都是专营策的最反对者。儒家在经济理上只有“三斧”:一是“以农为本”,二是“轻徭薄赋”,三是“克己仁义”。遗憾的是,这三条在管仲那里都找不到。
在某种意义上,管仲是一个被意识形态“谋杀”的改革家。
但尽管如此,在儒家的典籍,提到管仲,仍然需要对他表示尊敬,称其为“管”,因为“至圣先师”孔曾评价管仲说:“管仲相桓诸侯,一匡天下,民到于今受其赐。微管仲,吾其被发左衽矣!”意思是如果没有管仲,华夏万民将沦为夷狄的俘虏,和夷狄一样的“被发左衽”了!
林义哲追根溯源的重提“四民并列”的说法,正是要借孔圣人之言,堵士林悠悠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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